编 号
注册号
敬 告
1. 在签署文件和填表前,申请人应当阅读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和本申请书,并确知其享有的权利和应承担的义务。
2. 申请人无需保证即应对其提交文件、证件的真实性、有效性和合法性承担责任。
3. 申请人提交的文件、证件应当是原件,确有特殊情况不能提交原件的,应当提交加盖公章的文件、证件复印件。
4. 申请人提交的文件、证件应当使用A4纸。
5. 申请人应当使用钢笔、毛笔或签字笔工整地填写表格或签字。
6. 有关有限责任公司工商登记注册指南请浏览杭州市工商局企业信息查询网站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制
公司设立登记提交文件、证件目录
序号文件、证件名称有关说明页 数
1、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原件
2、公司章程原件
3、验资证明原件
4、确认书原件
5、住所证明原件[ ]复印件[ ]
6、股东委托书原件1
7、法人股东的资格证明复印件
8、其他组织的资格证明原件[ ]复印件[ ]
9、自然人股东的身份证或户籍证明原件[ ]复印件[ ]
10、公司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原件
谨此确认,本申请书第1、3、4、6页所填内容不含虚假成份。
经办人签字: 年 月 日 联系电话:
注:①上表“有关说明”栏,凡有“原件、复印件”字样的,请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其中一项或二项,在“[ ]”中打“√”或打“×”;在“页数”栏请填写所提供材料的页数,如无需提供该项材料,则打“×”。
②“经办人”系指全体股东指定的代表或者共同委托的代理人。
③本表不够填时,可复印续填,粘贴于后。
名 称
住 所 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 E-mail 电 话
注 册 资 本 (万元)企业类型
经 营 范 围
营 业 期 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审 批 机 关批准文号
有 关 部 门
意 见
谨此确认,本表所填内容不含虚假成份。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注:①经营范围中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须报经审批的项目的,国家有关部门可在“有关部门意见”栏签署意见并盖章。国家有关部门签署意见后,经办人可不再提交国家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②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设立公司必须报经审批的,经办人应填写“审批机关”和“批准文号”栏目。
③“住所”应填写市(县)、区(村)、街道名、门牌号。
④“企业类型”填“有限责任”或“股份有限”。
(A:法人)
法人(含其他组织)名称法定代表人出 资 额
(万元)出资比例(%)住 所备 注
注:①“备注”栏填写下述字母:A.企业法人;B.社会团体法人;C.事业法人;D.国家授权的部门;E.其他组织。
②“住所”栏只填省、市(县)名。
③本表不够填时,可复印续填,粘贴于后。
公司股东(发起人)名录
(B:自然人)
姓 名性 别住 所身份证号码出资额
(万元)出资比例(%)
注:本表不够填时,可复印续填,粘贴于后。
公司法定代表人履历表
姓名 性别 一寸免冠照粘贴处
出生日期 学历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家庭住址
工作简历起 止 年 月工 作 单 位 和 部 门职 务
(身份证复印件粘贴处)
谨此确认,本表所填内容不含虚假成份。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姓名 性别 职务 住所 身份证号码 产生方式
以上所列人员符合《公司法》有关规定及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要求。
注:①按董事会成员、经理、监事会成员、董事长、副董事长、监事会召集人顺序填写。
②“职务”系指董事、董事长、执行董事、经理、监事、监事会召集人等。
③“产生方式”系指委派、选举、聘用。
④本表不够填时,可复印续填,粘贴于后。
核发《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及归档情况
执照 注册号 核准日期
执照副本数 副本编号
缴纳设立登记费 缴纳副本费
领执照人签字 发执照人签 字
日期 日 期
电话
经办人信息 姓名 有效身份证粘贴处
联系电话
职 务
工商联络员证号
工作单位
设立登记注册文件、证件的归档情况
备 注
注:①“领执照人”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
②工商联络员证号:未设工商联络员的,可不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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