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注册

当前位置:首页>财税资讯>财税知识>公司注册
全部 5863 财税政策 1128 财税知识 947 常见问题 168 样本范本 3603 新闻资讯 17

不设立股东会的情形具体有哪些

更新时间:2024-04-22  关注量:1097  喜欢(523)

一、不设立股东会的情形具体有哪些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某些特殊的公司形式可以不设立股东会,其职权由公司的董事会或者其他机构行使。

(1)外商投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只设立董事会,由董事会代行股东会的权力;

(2)国有独资公司不设股东会,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行使股东会职权。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可以授权公司董事会行使股东会的部分职权,决定公司的重大事项,但公司的合并、分立、解散、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和发行公司债券,必须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决定;其中,重要的国有独资公司合并、分立、解散、申请破产的,应当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审核后,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

(3)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不设立股东会,股东可以直接根据法律规定的职权做出相应的决定,该决定应当采取书面形式,并且由股东签名后置备于公司。

二、股东会的职权有哪些

股东大会行使下列职权:

1、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2、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决定有关董事的报酬。

3、选举和更换由股东代表出任的监事,决定有关监事的报酬事项。

4、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5、审议批准监事会的报告。

6、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7、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8、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做出决议。

9、对公司发行债券做出决议。

10、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等事项做出决议。

11、修改公司章程,以及公司章程规定需由股东大会决定的事项。

从原则上来看,公司是一定要设立股东会的,但如果存在特殊情况,那么也允许不设立股东会。而设立的股东会也需要履行一定的职权,比如对公司是否发行债券作出决议、审议批准董事会与监事会的报告、对公司增资或减资作出相应的决议等等。

延伸阅读:

有限公司合并的股东会决议范本

收购公司的股东会决议

股东要求分红须通过股东会进行

赞一下!

相关阅读:

搜索平台:

搜索栏目:

发表评论:

评论记录:

未查询到任何数据!

免费通话

24小时免费咨询

请输入您的联系电话,座机请加区号

免费通话

在线咨询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售前咨询专员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售后服务专员

在线咨询

微信扫一扫

微信联系

全站搜索

请输入您需要查询的关键词

全站搜索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