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XX
乙方:XX
为切实保证各地区参赛选手以及随行人员在京活动期间的人身安全,确保本次大赛活动顺利、公正、圆满的完成,甲、乙双方特签订本协议,具体条款如下:
宗旨:安全第一;完成赛事。
时间:20XX年2月8日------2月11日。
1、参加大赛活动的选手、家长必须服从地方组委会和全国组委会的统一安排,遵守活动相关规定。除参赛选手外,任何与比赛活动无关的人员不准进入比赛场地;批准进入相关活动现场人员,应该将自己所佩戴的手机等通讯工具调整至静音,保持现场的安静。
2、在京活动期间必须佩戴由全国组委会统一颁发的证件,参加大赛各项相关活动期间要积极配合工作人员的指导。所有参加活动的人员要严格执行北京市公安局制定的治安管理条例,随身携带有效证件。
3、所有来京人员必须参加组委会组织的各项集体活动,不得擅自行动未获得全国组委会特别批示不得擅自离开驻地;非组委会组织的活动所造成交通意外或者其他意外伤害,组委会不承担任何责任。
外出参加活动时应注意自身及相关参赛人员的人身安全,严禁接触任何危险的区域;保管好自己的现金和贵重物品,如有丢失,活动组委会不承担任何责任。
4、严格遵守宾馆、餐厅的有关规定,不毁坏公物,不浪费粮食,不大声喧哗影响其他住客,爱护驻地内公共财物,如有损坏,照价赔偿。
5、参赛选手及随行家长必须文明礼貌、友善地对待其它选手以及评委,工作人员。为了给选手一个公平公正的比赛环境,参赛选手和随行家长及各地方领队不得私自接触本次大赛的评委或要求私自查看选手的成绩,一经发现,将取消相关参赛选手的比赛资格。
6、为了给参赛选手一个良好的比赛环境,参加本次大赛活动的任何人员不允许饮酒、赌博、吵闹、打架,一经组委会发现,劝阻无效者,立即取消与其相关选手的参赛资格。
7、随行家长要积极配合组委会工作人员的各项管理和安排,家长有配合组委会对参赛选手的管理责任,随行家长有责任监督教导孩子遵守组委会制定的各项规定;参加本次活动的任何人员不得随意干涉组委会的正常工作,扰乱大赛活动的正常秩序。
8、参加颁奖大会或参与录制的所有选手、随行家长必须服从电视台导演组,组委会工作人员的统一安排,活动摄制过程中,不得随意走动,不在大会现场大声喧哗,将随身携带的通讯工具调整至静音,确保不影响摄制工作的正常进行。
9、选手,随行家长应向组委会交纳参与本次大赛活动的相关费用;如中途落榜或者自愿退出比赛的选手及陪同家长所缴纳的一切费用组委会将不予退款。
10、参加本次大赛的所有人员,如有违规,违法行为发生,全国组委会视情况,对违规人员给予严重警告,若劝阻无效将取消相关参赛选手的比赛资格;情节重者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11、全国组委会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对活动的相关事宜进行调整。
12、16岁以下的参赛选手父母或随行监护人必须在参赛选手报名表上签署同意字样。
13、全国组委会拥有本次活动获奖选手的肖像、影像、姓名使用权。
本协议书一式两份,经由甲、乙双方确认签字后即时生效。甲方保留其最终解释权。
甲方(签名/盖章):XX
乙方(签名/盖章):XX
XXXX年XX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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