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 代表人: 地址: 电话: 传真: 电子信箱: 乙方: 地址 电话: 传真: 鉴于:
(1)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成立并依法存续的金融机构,为客户提供专业理财规划服务;
(2)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拟基于其自身财务现状委托甲方帮助理财;
(3)甲方同意接受乙方的委托,并指派专门的理财规划具体承办乙方委托的事务。因此,基于前述,双方达成
合同如下:
第一条 委托事项 双方约定,甲方基于乙方的财务状况为乙方制定理财方案,协助乙方执行理财方案,并在执行过程中根据具体情况对理财方案进行必要的调整。
第二条 理财服务费用
1、双方约定,乙方就甲方提供的理财服务向甲方支付理财服务费 元人民币,并按照下列步骤分期支付:
(1)本协议签署之日,乙方向甲方支付 元人民币;
(2)甲方向乙方交付书面理财方案之日,乙方向甲方支付 元人民币。
2、甲方为乙方制定理财方案、协助乙方执行理财方案的过程中所发生的差旅费、交通费或查询等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第三条 陈述与保证
1、甲方声明与保证如下:
(1)甲方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成立并有效存续的金融机构,有资格提供理财规划服务;
(2)甲方所指定的具体承罗理财规划业务的理财规划具有相应的胜任能力,已经通过国家理财规划师职业资格考试,并取得执业证书;
(3)甲方及甲方指定的理财规划师勤勉尽责,以合理的谨慎处理乙方委托的事务;
(4)甲方及其指派的理财规划师保证对在业务过程中知悉的乙方的隐私或商业秘密不向任何个人或机构披露;
(5)甲方及其指派的理财规划师与在理财方案中所推荐的金融产品或服务的提供机构无雇佣关系或其他任何具有经济利益的合作关系,如此后发生前述任何一种或数种关系,则甲方将及时向乙方披露。
2、乙方声明与保证如下:
(1)乙方按照本
合同的约定及时交纳理财服务费;
(2)乙方向甲方提供与理财方案的制定有关的一切信息,并保证该信息真实准确;
(3)乙方为甲方协助其执行理财方案提供一切便利。
第四条 权利与义务
1、甲方享有下列权利:
(1)收取理财服务费;
(2)甲方对其制定的理财方案拥有知识产权,除乙方自己使用外,未经甲方许可,不得许可给任何
第三方使用,或在报刊、杂志、网络或其他载体予以发表或披露;
(3)有权要求乙方提供真实信息。
2、甲方负有如下义务:
(1)制定和向乙方交付书面理财方案;
(2)协助乙方执行理财方案;
(3)就理财方案的执行进行跟踪,并根据具体情况适时加以改进;
(4)保守乙方的隐私和商业秘密;
(5)如实向乙方披露已经存在的或在业务过程中产生的冲突利益。
3、乙方享有下列权利:
(1)取得书面理财方案的权利;
(2)要求甲方协助执行理财方案的权利;
(3)要求甲方根据实际执行情况改进理财方案的权利;
(4)要求甲方保守隐私和商业秘密的权利;
(5)要求甲方披露冲突利益的权利。
4、乙方负有下列义务:
(1)依据
合同约定及时交纳理财服务费的义务;
(2)向甲方提供真实信息的义务;
(3)为甲方协助其执行理财方案提供便利的义务。
第五条 违约责任
1、甲方的下列行为视为违约,乙方有权追究甲方的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照本
合同的约定交付书面理财方案的,经乙方催告后五个工作日内仍未交付的,乙方有权宣告解除
合同,甲方应退还乙方交纳的理财服务费。
(2)如甲方未按照本合同约定协助乙方执行理财方案,则乙方可以宣告解除合同,并有权拒绝支付执行理财方案阶段应当交纳而尚未交纳的理财服务费,但无权要求退还取得本合同签署之日所交付的
第一期理财服务费;
(3)如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保密义务,乙方有权宣告解除合同,甲方应全部退还所收取的理财服务费,造成乙方损失的,乙方有权追究甲方的赔偿责任;
(4)如甲方在存在利益冲突的情况下未及时向乙方披露,则乙方可宣告解除本合同,已经交纳的理财服务费甲方不予以退还,尚未交纳的不再交纳,如因此给乙方造成损失,乙方有权要求赔偿。
2、乙方的下列行为视为违约,甲方有权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1)如乙方未按照本合同约定交纳其他任何一期理财服务费,则甲方有权拒绝履行约定的协助执行理财方案的义务;
(2)如乙方未按照本合同约定交纳其他任何一期理财服务费,则甲方有权拒绝履行约定的协助执行理财方案的义务;
(3)如乙方不提供真实信息或不提供其他协助,则甲方有权拒绝制定并交付理财方案,并有权拒绝协助执行理财方案。
第六条 争议解决 凡因本合同或本合同的履行发生任何争议,均应通过友好协商予以解决,如通过协商仍不能解决,则按照下列方式之一解决:
(1)向北京仲裁委员会提请仲裁;
(2)向甲方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
第七条 特别提示与声明
1、甲方特别提示,甲方提供的仅仅是咨询服务,对乙方投资任何金融或实业工具均不做任何收益保证,甲方已极尽合理之注意义务防止所指派的理财规划师向客户做出任何收益保证或其他具有类似性质的承诺,如理财规划师做出该种保证或承诺,均非甲方的意思表示,乙方不XX赖其保证或承诺,XXX理财规划师的该种保证或承诺而造成损失,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2、乙方特别声明,本合同内容系双方逐一协商、谈判而达成,并非任何一方提出的格式合同。因本合同的解释发生歧义时,按照合同的文义以对双方平等的方式予以解释。
3、乙方特别声明,乙方完全知悉并理解甲方提供的仅仅是咨询服务,对理财方案中建议的投资方式和投资工具不做任何收益保证或其他类似性质的承诺,如承办的理财规划师做出该种保证或承诺,则不信赖该保证或承诺,如信赖该保证或承诺因此而造成损失,或因市场变化等原因造成投资损失,均不追究甲方任何责任。
第八条 其他
1、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协议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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