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在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党委纪检组的指导下,宿迁市税务局党委纪检组与地方监委联合查办一起税务干部利用职权帮助企业偷逃税款的违纪违法案件,涉案干部梁某被采取留置措施。该案是江苏税务系统扎实开展省级以下单位涉嫌职务犯罪案件管辖和监察措施使用改革试点以来的首例留置案件,是江苏税务系统纪检机构深入推进“税监协作”的典型案件。
据了解,今年以来,江苏省税务局党委纪检组坚持办案是最有力的监督,指导推动全省税务系统纪检机构与所在地纪委监委进行工作对接,在线索移送、联合办案、措施使用等方面,细化完善体制机制、形成工作合力、提高办案能力,提升监察监督的有效性,做实联合办案,高质量释放“税监协作”协同效应。
宿迁市税务局党委委员、纪检组组长夏溢介绍:“根据信访举报内容和省局推送的风险疑点,我们全面排查与涉案企业相关的业务流程,最终在风险应对流程上发现了问题。”随后,该局党委纪检组按照税务系统省级以下单位开展涉嫌职务犯罪案件管辖和监察措施使用改革试点文件,商请地方监委协助查询相关人员的通信记录、资金流水和财产信息,最终锁定了嫌疑人员。
据了解,江苏省税务局党委纪检组聚焦发票管理、出口退税、风险应对、信息化建设、涉税中介、土地增值税清算、税务稽查等七个重点领域,紧盯税收执法权和行政管理权运行的关键环节,充分运用现有各类数据平台,统筹税种管理、数据管理、纳税服务等职能部门,建立数据提取和风险预警的指标模型,精准发现税务干部“吃拿卡要”等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相关的问题线索,推送给相关纪检机构核查处置。同时,充分运用一案双查、“双向倒查”,挖掘税务干部涉嫌职务犯罪问题线索。目前,已向地方监委移送税务人员涉嫌职务犯罪问题线索2件,留置1人。
江苏省税务局充分运用江苏省纪检监察大数据分析研判应用平台,派出1名税务干部驻省纪委监委办案点办公,加强“税监”之间的信息共享。据介绍,税务系统省级以下单位开展涉嫌职务犯罪案件管辖和监察措施使用改革试点以来,江苏省税务局已运用该平台调取7批次数据,成功推动了5件问题线索的核查。江苏省税务局党委纪检组指导市县税务局纪检机构落实改革试点部署,组织税务系统纪检机构与地方监委、公安、法院、检察院等多方会商,优化衔接配合机制。
连云港市税务局党委纪检组在查办某基层税务分局四级主办项某涉嫌职务犯罪案件中,与地方监委、公安、法院、检察院会商3次。“通过会商,解决了查办措施受限和信息共享不充分等问题,同步推进了涉税问题认定、数据采集、案卷分析和财产信息采集分析等事项,规范形成证据材料。”该局党委委员、纪检组组长庞斌说。
在总结税监协作配合、联合办案的有效做法基础上,江苏省税务局党委纪检组指导各市税务局党委纪检组进一步规范商请地方监委协助使用查询、调取监察措施函件内容,以及在问题线索移交、联合办案中各自应当履行的程序,提升税务纪检机构向地方监委移交问题线索的成功率和成案率,同步推动地方纪委监委及时将税务干部非职务犯罪类问题线索移交税务纪检机构。
盐城市税务局党委委员、纪检组组长周光炜表示,制定协作配合工作规范有效解决了基层税务纪检机构对联合办案程序要求理解不够、执行不够准确等问题。
“我们与纪委监委一起对商请协助采取措施的有关内容作了明确,解决税务纪检机构在商请采取监察措施时,因随意提请、事项不清、论证不足,不能高效准确运用监察措施的问题。”周光炜说。
来源:中国税务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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