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解读

当前位置:首页>财税资讯>财税政策>政策解读
全部 5860 财税政策 1128 财税知识 945 常见问题 168 样本范本 3602 新闻资讯 17

财政部关于对国家电网四川省电力公司 有关政府性基金上缴问题的批复

更新时间:2024-02-23  关注量:1316  喜欢(718)

财税[2015]80号

财政部驻四川省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

你办《关于明确国网四川省电力公司上缴已停征政府性基金缴库方式的请示》(财驻川监[2015]10号)收悉。经研究,现就有关问题批复如下:

一、国家电网四川省电力公司以前年度应缴未缴的三峡工程建设基金1870.29万元,作为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收入全额上缴中央国库。列政府收支分类科目103015802目“三峡工程后续工作资金”。

二、国家电网四川省电力公司以前年度应缴未缴的库区建设基金5.86万元,作为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收入全额上缴中央国库。列政府收支分类科目1030149项“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收入”。

三、上述收入的具体缴库办法按照财政国库集中收缴的有关规定执行。

此复。

                                                      财政部

                                                   2015719

附件下载:点击查找

赞一下!

相关阅读:

搜索平台:

搜索栏目:

发表评论:

评论记录:

未查询到任何数据!

免费通话

24小时免费咨询

请输入您的联系电话,座机请加区号

免费通话

在线咨询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售前咨询专员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售后服务专员

在线咨询

微信扫一扫

微信联系

全站搜索

请输入您需要查询的关键词

全站搜索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