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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局在接到商标注册申请之后,需要就申请人提供的材料做出严格的审查,之后就会予以公告。不过很多人其实不太了解,究竟这个商标公告的内容都有哪些呢?针对这个问题,游侠财税管理小编小编将在下文中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商标公告的内容有哪些
商标局实质审查后,对于符合商标法有关规定的商标申请给予初步审定注册,并对初步审定注册的商标进行初步审定编号,建立审查检索卡片,填写初步审定底稿在《商标公告》上予以公布。这次公告称为初步审定公告。被初步审定商标的申请人,可以免费得到一本《商标公告》,作为申请人的通告。商标公告的基本内容包括以下几方面:
1、初步审定商标公告。刊印初步审定号、申请日期、商标、使用商品、类别、申请人、申请人地址。
2、注册商标公告。刊印注册号、商标、类别、注册人、商标专用期限。
3、续展注册公告。刊印注册号、商标、类别、注册人、商标专用期限。
4、变更注册商标公告。刊印注册号、商标、原注册人、变更后名称。
5、转让、注销、商标使用许可合同等事项。
二、 商标公告的后果是什么
初步审定商标公告并不是商标申请人取得其所申请注册的商标专用权的凭证,而是取得商标专用权的必经程序。发出初步审定商标公告后的3个月为异议期,已经注册的商标所有权人如果认为初步审定商标公告中的某一个商标与其持有的注册商标(指向国家商标局申请过该商标,并且持有国家商标局正式核发的商标注册证)类似,可以提出异议。
在初步审定公告后,经过3个月异议期,无异议或经过异议裁定程序,异议不能成立时,国家工商局商标局对申请的商标予以注册时发布的公告。该公告的目的是晓谕公众该商标已经注册,申请人取得商标专用权,任何人不得侵犯。所以,商标公告其实更多的是商标局的行政程序,申请人在公告期内比较被动,但该程序必不可少。
在对申请的商标作出严格的审查之后,商标局会作出想要的公告,我们称之为初步审查公告,其中商标公告的内容导致就包括了上文中介绍到的五方面。大家可以适当的了解一下,而在进行了商标公告之后,也会产生想要的后果,通常异议期过了之后,基本就可以授予商标专用权了,更多相关问题您可以咨询游侠财税管理小编廊坊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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