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商标权侵权是刑事犯罪吗
是。
商标侵权,一般根据其违法经营金额的多少,去决定是由工商部门进行行政处罚,还是移交公安部门进行立案处理,如果由公安部门处理,一般都属于构成刑事犯罪。
1、《商标法》第六十七条规定。
(1)未经商标注册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构成犯罪的,除赔偿被侵权人的损失外,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构成犯罪的,除赔偿被侵权人的损失外,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构成犯罪的,除赔偿被侵权人的损失外,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刑法》的第七节“侵犯知识产权罪”里面,对商标侵权行为有明确规定。
(1)第二百一十三条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2)第二百一十四条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销售金额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销售金额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3)第二百一十五条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所以商标权侵权的行为符合法定情形时,构成刑事犯罪。
二、哪些行为属于商标权侵权?
《商标法》中规定的,“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情形如下:
第五十七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均属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
(1)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的;
(2)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近似的商标,或者在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
(3)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
(4)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的;
(5)未经商标注册人同意,更换其注册商标并将该更换商标的商品又投入市场的;
(6)故意为侵犯他人商标专用权行为提供便利条件,帮助他人实施侵犯商标专用权行为的;
(7)给他人的注册商标专用权造成其他损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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