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首页>财税资讯>财税政策>通知公告
全部 5859 财税政策 1128 财税知识 944 常见问题 168 样本范本 3602 新闻资讯 17

关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公布全文失效废止和部分条款失效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

更新时间:2018-07-21  关注量:355  喜欢(97)

一、制定《公告》的背景

根据《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关于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的决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国务院机构改革涉及法律规定的行政机关职责调整问题的决定》《国务院关于国务院机构改革涉及行政法规规定的行政机关职责调整问题的决定》(国发〔2018〕17号)以及《税收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41号公布)相关规定,国家税务总局对现行有效的税收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

税收规范性文件是税务机关行使权力、实施管理的重要依据,对纳税人等税务行政相对人的权利义务影响重大。扎实开展税务机构改革涉及的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是落实党中央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的重要举措,意义重大,有利于纳税人方便快捷办理涉税事项,有利于税务机关依法行政,有利于改革后执法依据统一规范、执法工作衔接有序。

二、《公告》的主要内容

全文失效废止和部分条款失效废止的共50件,其中全文失效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37件,部分条款失效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13件。主要情形为规定的工作任务已完成、调整对象已灭失、已不适应现实需要或已有新规定替代等。



链接:《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公布全文失效废止和部分条款失效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33号)



赞一下!

相关阅读:

1、关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公布全文和部分条款失效废止的税务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的解读

2、关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公布全文失效废止和部分条款失效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

搜索平台: 失效废止 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

搜索栏目: 失效废止 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

发表评论:

评论记录:

未查询到任何数据!

免费通话

24小时免费咨询

请输入您的联系电话,座机请加区号

免费通话

在线咨询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售前咨询专员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售后服务专员

在线咨询

微信扫一扫

微信联系

全站搜索

请输入您需要查询的关键词

全站搜索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