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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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国务院关于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注册资本登记管理制度的规定(征求意见稿)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注册资本登记管理行为,引导股东理性出资,维护市场交易安全,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有效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有限责任公司应当按照公司章程规定,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五年
附件2为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关于注册资本登记管理制度的要求,打造诚信有序的营商环境,市场监管总局组织起草了《国务院关于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注册资本登记管理制度的规定(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一、制定征求意见稿的必要性为统筹发展和安全、活力和秩序,健全市场
2023年12月9日修正的2023版公司法,自2024年7月1日起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全文的第七至十五章原文详情。
2023年12月9日修正的2023版公司法,自2024年7月1日起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全文的第一至六章原文详情。
为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注册资本登记管理制度的要求,打造诚信有序营商环境,市场监管总局研究起草了《国务院关于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注册资本登记管理制度的规定(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2023年12月29日,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自2024年7月1日起施行。其中,公司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是重要的修订内容。《公司法》坚持守正创新,明确有限责任公司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五年内缴足注册资本,同时要求《公司法》施行前已登记设立的存量公司要逐步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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