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类型 | 行政许可 | 办件类型 | 承诺件 |
---|---|---|---|
实施主体 | 云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 行使层级 | 省级/直属 |
承诺办结时限 | 10个工作日 | 法定办结时限 | 20个工作日 |
办理形式 | 网上办理 | 办理深度 | 四级:全程网办 |
是否收费 | 否 | 到现场办理的次数 | 0次 |
咨询方式 | 电话:0871-63515774.网络咨询:云南省政务服务网上大厅:https://zwfw.yn.gov.cn/portal/#/home。 | ||
监督投诉方式 | 省工业和信息化厅驻厅纪检组电话:0871-63515130 | ||
办理时间 | 周一至周五,8:30-12:00,14:0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 ||
办理地点 | 昆明市永安路37号,云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401 | ||
基本编码 | 000107006000 | 实施编码 | 1153000001510021592000107006000 |
实施主体性质 | 法定机关 | 权力来源 | 法定本级行使 |
权限范围 | 变质或者过期失效的监控化学品处理方案批准 | 通办范围 | 全省 |
数量限制 | 无特别说明 | 是否有审批结果 | 是 |
是否进驻大厅 | 是 | 是否一窗分类受理 | 否 |
是否支持自助终端办理 | 是 | ||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 否 |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 否 |
是否是投资审批事项 | 否 | 是否是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事项 | 否 |
收起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控化学品管理条例》第十一条 对变质或者过期失效的监控化学品,应当及时处理。处理方案报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化学工业主管部门批准后实施。
服务对象 | 企业法人 |
---|---|
办理用户等级 | 无特别说明 |
受理条件 | (1)依法取得商事主体资格的企业或个人; (2)有相应的环评批复、安全生产许可证及消防验收等安全要求的经营设施; (3)有具备相关专业知识背景,熟悉产品性能的技术人员; (4)有对应变质或过期失效监控化学品处理的管理制度; (5)有熟悉监控化学品数据统计和接受监督检查工作的专职或兼职的管理人员。 |
1 | 变质或过期失效处置方案审批表 | 原件: 5份 复印件: 无需提供 是否电子材料: 随纸质材料一并提交 | 必要 | 申请人自备 | 空表下载样表下载 |
2 | 处置工艺流程简图 | 原件: 1份 复印件: 1份 是否电子材料: 随纸质材料一并提交 | 必要 | 申请人自备 | 无需空表/无需样表 |
3 | 车间设备平面布置图 | 原件: 2份 复印件: 3份 是否电子材料: 随纸质材料一并提交 | 必要 | 申请人自备 | 无需空表/无需样表 |
申请 | 无特别说明 | 无特别说明 | 企业向省工信厅提出申请,填写“变质或过期失效处置方案审批. |
受理 | 无特别说明 | 无特别说明 | 省禁化武办受理后,在规定时限内完成资格审查,并将审查结果通知申请单位; |
审查 | 无特别说明 | 无特别说明 | 省禁化武办在收到企业对变质或过期失效处置方案后,按照要求对处置方案进行审查。 |
决定 | 无特别说明 | 无特别说明 | 审查结束后,出具审查意见书,企业在接到审查同意通知后,方可实施。 |
送达 | 10 | 无特别说明 | 通过物流快递送达或企业自愿到窗口取件 |
查看流程图
序号 | 1 |
---|---|
审批结果名称 | 关于***公司变质或过期监控化学品处置方案的批复 |
审批结果样本 | 无 |
不收费
中介服务 | 联办机构 | 前置审批 | 年检年审 | 资质资格证书 |
---|---|---|---|---|
无 | 无 | 无 | 无 | 无 |
相关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