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编号:
甲方:山东天地贝生物工程*限公司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民法典》及有关规定,在自愿、平等、互利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就乙方代理销售甲方产品达成一致,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1-1乙方于 年 月 日至 . 年 月 日期间,在 省 市 地区,销售甲方的 产品。
1-2乙方必须根据合同规定的经销区域销售甲方产品,任何跨区域的销售必须征得甲方的事先同意。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任何理由向已有甲方确认的经销商区域直接或间接地销售合同标的产品,否则一经查实,甲方有权对乙方进行严肃处理,直至取消经销商资格。
1-3甲方有责任在乙方的销售区域内协助乙方开展销售、分销经营活动和网络建设。
2-1本合同期限内,乙方代理甲方产品的总销售额(以合同供应价计算)必须达到 万元。首批进货 万元,以后每月进货不得低于 万元。
2-2乙方需现款提货,甲方接到乙方的货款后,即将订单中全部产品7个工作日内发往乙方指定的地点。以后每批均现款提货。
3-1甲方开通免费专家热线,配合经销商的销售和问题答疑,并根据各个市场的需要派专家组前往乙方区域进行会诊营销活动,活动的费用中交通费、食宿费用由乙方承担,顾问费和工资由甲方承担。
3-2乙方收到首批货之日起,必须在 天内有效启动当地市场。
4-1乙方必须经销甲方所有品类及规格的产品,并且保证合理的库存水平。并且每周一下午17点之前必须报送产品的周销售和库存信息。
4-2乙方在其销售区域内取得的订单(除下属客户的帐款超过合理的天数外),同意并保证48小时内送达。
4-3所有订单需经乙方审核认可,方可执行送货,经乙方认可的送货发生损失由乙方负责。
4-4甲方业务代表向乙方借款、借货,均需持甲方总部出具的书面委托书或授权书,否则与甲方无关。
5-1产品的市场零售价,由甲方制定并且有权根据市场的实际情况调整价格,乙方有义务遵照执行。
5-2百灵睡茶市场零售价为:39元/盒(3g×16袋)
5-3乙方在销售过程中,应严格执行甲方的市场统一零售价,同时为确保市场稳定和乙方的正常的经营利润,乙方不得低于产品的零售进行终端销售。
6-1甲方有义务严格执行产品质量法和企业生产标准,保证产品质量。属产品质量不合格而引起无法销售的,由甲方负责调换和处理。
6-2甲方有义务向乙方提供保质期内的产品进行销售。
7-1有关甲方产品的销售价格、组织结构、促销计划、价格表、当地销售信息资料(如:销售价格、客户名录、库存等),以及其他有关甲方的资料,属于甲方产品经营的商业秘密,乙方不得将上述资料透漏给第三者,否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对由此给甲方产品经营造成的损失进行赔偿。
7-2甲方将定期咨询乙方经营的产品的销量、流向、铺货库存情况,乙方有义务向甲方提供真实的资料。
8-1为支持市场运作,扶植乙方的市场开发,甲方予以乙方进货量的 %终端物品。第一个月后,月初甲方对乙方的销售、产品推广、市场规则执行、品牌建设等情况给予乙方综合考评,并且根据全国考评名次予以奖励。
8-2一切有关产品的广告宣传、促销方案均由甲方制定或指导,乙方配合有关内容的实施。由乙方自行操作的部分,需由甲方书面批准。
8-3在乙方自行操作的广告宣传和促销活动中,需以甲方提供的产品说明书及相关的资料为依据,不得修改其内容,不得改变产品的用途。对于因夸大或虚假宣传而导致的不良后果,由乙方承担一切责任。
8-4乙方不得有任何损害甲方信誉形象的行为,否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对乙方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进行赔偿,并视情节轻重没收市场保证金。
8-5乙方不得妨害其他代理商的正当经营活动及正当利益。
9-1甲方有义务配合乙方做好售后服务工作,协助乙方回答消费者提出的有关产品功能、原理、使用方法及质量等专业性比较强的问题。
9-2乙方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应配合一名专业的咨询师,专门接听消费者咨询电话,做好售后服务工作,以期获得更丰厚的市场回报。
1-1为保证乙方顺利的开拓当地市场,严格规范市场秩序,甲方向乙方收取市场保证金 元,否则甲方没有义务为乙方保留市场。若乙方确实没有能力操作当地市场,经甲方验证为非人力因素,则全额退还市场保证金。
1-2合同终止时,保证金返回以甲方出具的票据为证明依据。
2-1甲方以零售价的 折即 元/盒(不含税价)向乙方供货。
2-2对于经甲方确认而从乙方处进货的二级经销商,乙方应以积极的心态协调供货价格,并从乙方进货。凡是乙方销售区域范围内的客户有意向参与合同中产品销售,甲方必须通知乙方方备档,并归属乙方的下级经销范畴,销量及其销售成果归乙方。
3-1乙方每次定货均需提前5-7天向甲方提供“订货申请单”,具体注明:定货品种、数量、要求到货时间和地点等。“
3-2乙方所订的货品由甲方负责运至乙方所在城市,一般采用普通运输,但是乙方因业务需要而速运,超出普通运输费用的余额由乙方承担。为确保合作诚意,降低流通成本,乙方进货每次不能少于十件。
3-3收货时,甲、乙双方应确实清点数量、规格,确认后,乙方负责人或委托人应在甲方开具的“收货确认书”上签字或盖章(或附件的固定格式),并传真给甲方,签收前若产品数量、规格与定单不符,由甲方负责,签收后若出现产品数量、规格不符,由乙方负责。
4-1乙方订货,必须是先款后货。如乙方不能满足这一条件,则甲方有权停止供货。
4-2乙方订货品种及数量要提前5—7天通知甲方,并汇款到甲方账户,甲方予以及时发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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