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中标人不按照与招标人订立的合同履行义务,应承担什么责任?
解答:中标人不按照与招标人订立的合同履行义务,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情节严重的,取消其2年至5年内参加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投标资格并予以公告,直至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但是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不承担责任。
问题:中标人违反规定转让中标项目的,应如何处罚?
解答:中标人的转让无效,处转让项目金额5‰以上10‰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可以责令停业整顿;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
问题:中标人违反本条规定将中标项目的部分主体、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他人的,或者分包人再次分包的,如何处罚?
解答:中标人的分包无效,处分包项目金额5‰以上10‰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可以责令停业整顿;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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