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迎来假期后首个工作日,10月份的税务申报期已正式开启,为帮助大家顺利度过本月的大征期,特此整理了以下重要提示与变动信息:
图片来自梅松讲税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的通知,10月份的税务申报截止日期定于24日。此次征期涵盖了增值税、消费税、城市建设维护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文化事业建设费、个人所得税、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的印花税、环保税及资源税等多项税种的申报。请各位纳税人注意各自地区的具体规定,合理规划时间,确保按时完成申报工作。
自10月1日起,新的印花税政策正式施行。该政策针对企业改制重组及事业单位改制过程中的印花税事宜进行了详细规定,特别是对于营业账簿、各类应税合同以及产权转移书据的印花税处理办法进行了优化调整。企业改制重组前后签订的合同,如果原合同的权利义务未发生变更,则无需重复缴纳印花税。公告自2024年10月1日起执行至2027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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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改制重组以及事业单位改制前书立但尚未履行完毕的各类应税合同,由改制重组后的主体承继原合同权利和义务且未变更原合同计税依据的,改制重组前已缴纳印花税的,不再缴纳印花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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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数字电子发票系统再次升级,对于涉及跨地区建筑服务的发票开具,增加了跨区域涉税事项报验管理编号的要求。这意味着,只有完成了相应的报验程序后,才能正常开具发票。这一改变旨在加强跨地区经营活动中税务管理的规范性,避免因未按规定报验而引发的问题。
为了提高税务管理效率,数电发票的部分红冲功能得到了进一步开放。现在,即使受票方未进行用途确认,销售方也可以直接发起部分红冲操作,这将大大简化发票纠错流程,为企业提供更多的便利。
近期,多个地区宣布降低职工医疗保险和养老保险的缴费比例。例如,广东茂名将职工医保单位缴费比例降至6.5%,甘肃临夏州灵活就业人员的医保缴费比例降至7.5%,新疆则继续执行7.5%的医保单位缴费比例,上海的灵活就业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比例调整为20%。这些措施有助于减轻企业和个人的负担。
新版印花税法取消了原有的按月申报方式,改为按季度、年度或按次申报。对于首次进行印花税申报的纳税人来说,可以通过电子税务局的“财产和行为税合并纳税申报”功能轻松完成申报流程。建议定期检查自己的税费种认定信息,并根据实际情况调整申报周期,以避免遗漏申报的情况发生。
希望上述信息能够帮助大家更好地理解和应对10月份的大征期挑战,确保顺利完成各项税务申报任务。如有任何疑问,欢迎随时咨询当地的税务部门获取最准确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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