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首页>财税资讯>财税政策>通知公告
全部 5863 财税政策 1128 财税知识 947 常见问题 168 样本范本 3603 新闻资讯 17
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11号为进一步支持小微企业发展,现将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政策公告如下:自2021年4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对月销售额15万
财税〔2018〕99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科技厅(局),国家税务总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
答: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若干政策的通知》(财税〔2005〕165号)规定:“六、一般纳税人注销时存货及留抵税额处理问题,一般纳税人注销或被取消辅导期一般纳税人资格,转为小规模纳税人时,其存货不作进项税额转出处理,其留抵税额也不予以退税。”上述回复仅供参考。
结合《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24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23〕7号)要求,现将实行每月或者每季度期满后15日内申报纳税的各税种2024年度具体申报纳税期限明确清单。
财政部税务总局民政部公告2017年第69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
财税[2015]21号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按照《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的要求,为进一步规范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现将重新审核后的中国银行业监督管
财税〔2018〕15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和《
财税〔2016〕92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经国务院批准,自2016年9月1日起,将玉米淀粉、酒精
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40号   现将无偿转让股票等增值税政策公告如下:    一、纳税人无偿转让股票时,转出方以该股票的买入价为卖出价,按照“金融商
财税[2014]52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地方税务局,西藏、宁夏、青海省(自治区)国家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根据《国务院

免费通话

24小时免费咨询

请输入您的联系电话,座机请加区号

免费通话

在线咨询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售前咨询专员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售后服务专员

在线咨询

微信扫一扫

微信联系

全站搜索

请输入您需要查询的关键词

全站搜索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