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解读

当前位置:首页>财税资讯>财税政策>政策解读
全部 5860 财税政策 1128 财税知识 945 常见问题 168 样本范本 3602 新闻资讯 17

关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社会保险费及其他基金规费文书式样〉的公告》的解读

更新时间:2023-11-13  关注量:318  喜欢(89)

  一、《公告》是在什么背景下出台的?
  税务总局2005年发布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税务机关征收社会保险费表证单书(样式)的通知》(国税函〔2005〕891号文件,以下简称891号文件),距今已有十年,文件部分内容陈旧,已不能适应各地税务机关税务征管工作实际。为了进一步规范社会保险费征管、统一流程、适应征管信息化需要,国家税务总局制定了《社会保险费及其他基金规费文书式样〉的公告》并公布。
  二、《公告》中文书修订的基本原则是什么?
  此次发布《公告》,整理汇总了社会保险费、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及其他基金规费征收管理工作中涉及缴费单位(个人)与扣缴义务人权利、义务的登记、申报、检查及执法类文书。此次文书修订兼顾了目前各地社保规费全责征收与非全责征收、明细申报与非明细申报的实际情况,基本原则是便于操作、简单明确、实用规范,同时最大限度减轻缴费单位(个人)办费负担、提升税务机关征管效能。
  三、《公告》涵盖的范围是什么?
  《公告》主要是社会保险费及相关基金规费登记、申报、检查及执法环节文书,同时,为配合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中国残疾人联合会联合印发的《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财税〔2015〕72号),我们将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文书也纳入修订范围。《公告》共有33张文书,分为四个部分:第一部分是登记类(编号简称DJ)文书,共5张,包含缴费登记、变更登记、注销登记表等。第二部分是申报类(编号简称SB),文书共8张,包含社会保险费缴费申报表、申报明细报表、申报结算表、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类申报表等。第三部分是检查类(编号简称JC)文书,共3张,包括评估(检查)通知书、约谈通知书、实地核查通知书等。第四部分是执法类(编号简称ZF)文书,共18张,包括限期缴纳通知书、提供担保通知书、征收决定书、处罚决定书等。
  四、《公告》中的文书有30余张,会不会增加缴费人填写负担?
  《公告》修订之初,就充分考虑到简化填写。在满足各地税务机关信息采集需要前提下,大多数信息仅需在缴费单位(个人)办理登记时一次性填写,且所有文书将列入《税收征管规范》目录,可通过计算机采集信息。缴费单位在办理社会保险费缴费登记时,仅需填写1至2张文书;灵活就业人员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时仅需填写1张文书。随着地方税务机关网上办费业务的逐步推广,缴费单位(个人)填报信息基本不需要亲自到办税服务大厅填写,大多数通过互联网皆可办理。
  因为全国各地税务机关征收社会保险的征收流程及环节存在差异,为了确保《公告》的适用性,本次修订归纳了不同征管模式地区适用文书,申报类文书中有4张文书适用社会保险费明细申报地区;检查类及执法类文书是税务机关开展评估(检查)及执法时适用,并不涉及所有缴费单位(个人)。

  链接:《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社会保险费及其他基金规费文书式样>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98号)

赞一下!

相关阅读:

1、关于《实行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先比对后抵扣”管理办法有关问题的公告》的解读

2、关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落实支持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所得税优惠政策有关事项的公告》的解读

3、关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为纳税人提供企业所得税税收政策风险提示服务有关问题的公告》的解读

4、关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部分航空运输企业总分机构增值税计算缴纳问题的公告的解读

5、关于债券买卖业务营业税问题公告的解读

搜索平台: 政策解读

搜索栏目: 政策解读

发表评论:

评论记录:

未查询到任何数据!

免费通话

24小时免费咨询

请输入您的联系电话,座机请加区号

免费通话

在线咨询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售前咨询专员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售后服务专员

在线咨询

微信扫一扫

微信联系

全站搜索

请输入您需要查询的关键词

全站搜索
返回顶部